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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稳定,减少购物人群聚集,防控期间哈市各商超、便利店经营管理有规范了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严格规范哈市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连锁生鲜超市等企业经营行为,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稳定,减少购物人群聚集,12日,市商务局出台制定了“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连锁生鲜超市等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根据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超市企业要通过临时顶岗、合理排班、动态调岗等灵活措施,统筹安排人员上岗。要每日采集员工动态信息并汇总登记,要求体温异常或精神状态不佳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工作岗位,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经营场所要配备测温设备,对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测量体温。要做好病毒防控宣传,要求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经营期间,要做好消毒、清洁和通风工作,对于消费者接触频繁的设施、设备要增加消毒频次。提高空调及新风系统的消毒、清洗频次,切断疫情通过空调系统传播的渠道。对垃圾回收设施要及时清理、清运和消毒。设置杀菌免洗洗手液或一次性医用酒精棉球,供消费者使用。口罩、手套、一次性医用酒精棉球等防疫用品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

      在经营、销售、支付环节,各经营企业要推广“收银两米线”,设置疏导专员,在客流集中、人员过于密集时,及时采取限流、疏导等措施。提倡蔬菜水果等裸露食品打包计重,采取预包装形式出售。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连锁便利店、连锁生鲜超市同时段购物人员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内;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连锁生鲜超市等超市企业,同时段购物人员原则上控制在每百平方米10人以内,避免经营场所内购物人群聚集。

      鼓励线上采购消费模式。各企业要探索开展蔬菜水果套餐预售模式,提倡各超市企业自主研发APP或充分利用京东到家、美团、饿了么、微信小程序等平台,提高市民购物效率,增加市民购买渠道,创造线上购物无交叉感染环境,有效遏制疫情传播。

      企业在商品销售、配送过程中严格防控疫情,杜绝污染。要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民日常消费需求,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保证市场货源充足、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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