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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亚洲斥4.17亿港元参与设立开曼基金 后者将收购西安华侨城置地

12月9日,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2月8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HNW Investment Fund订立合作协议。

据此,HNW Investment Fund有条件地同意设立开曼基金,而公司(作为开曼基金的投资者)有条件地同意认购不超过开曼基金的49%权益(假设开曼基金总规模为8.5亿港元),认购金额约为4.17亿港元。其他投资者(不会为公司关连人士)将认购不少于开曼基金的51%权益。

以及,于开曼基金注册成立后,订约方将促使开曼基金及华秦(目标公司“港名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订立单独的买卖协议,据此华秦将出售并指让,而开曼基金将购买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包括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权利及负债),出售代价为约20.37亿港元。

完成后,目标集团不再为公司附属公司,且集团将透过其于开曼基金的49%权益间接持有目标集团权益。

于公告日期,目标公司由华秦(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及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全资拥有。目标公司持有西安华侨城置地的全部权益,而西安华侨城置地主要从事提供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拥有华侨城长安国际中心项目的全部权益,该项目位于西安市中心的钟楼商业区,为长安路的商业地标。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0.47万平方米,包括长安国际中心2号楼及3号楼等高端办公物业,以及部分停车位。于公告日期,该项目总体出租率约为82.5%。

取得必要批准及授权后,HNW Investment Fund预计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成立开曼基金,并委任建银国际为管理人。此外,开曼基金自开曼基金注册成立日期起为期七年。经投资者同意,管理人可延长开曼基金的期限。

关于开曼基金的目的,公告显示,开曼基金的资金将用于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而目标公司持有西安华侨城置地全部权益。

开曼基金或会投资的其他商业房地产项目须符合要求,包括位于中国新一线城市,包括南京、天津、成都、杭州、武汉、沈阳、苏州、西安、 重庆、长沙及青岛;运营超过两年;及于过去两年自商业房地产股权、债券、股票证券、混合工具及╱或中国境外发行的 房地产信托单位产生的EBITDA超过5000万元。

基于各投资者于开曼基金所持权益的比例,预期年度分派率约为投资额的7.2%,将每半年向各投资者分派一次。假设开曼基金的总规模约为8.5亿港元,而公司持有开曼基金49%的权益,则预期公司每年从开曼基金获得的分派额将不会超过约2998万港元。

此外,管理费费率乃由订约方经参考管理人管理的其他相似性质的基金所提供介乎1%至2%的管理费后公平协商厘定。西安华侨城置地须于其中国银行账户至少留存6000万元作营运用途。

公司承诺,西安华侨城置地于2021年、2023年及2025年的年租金收入(不含税)将分别不少于8500万元、9300万元及1亿元。倘相应年份的年租金收入低于业绩目标,则会触发购回机制。

关于出售事项,华侨城亚洲表示,将为本集团业务发展提供必要资金,盘活集团资产并加速资金周转,以满足集团的战略及运营需求。同时,认购事项将令本公司未来可继续持有目标集团并分享目标集团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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