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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化妆品不能取洋名儿了

“今天起,广州严抓商标,外文商标需要在包材上解释商标的含义。”

今日(11月10日),广州化妆品研发圈子传出这样一则信息。品观APP多方求证了解到,“确有其事”。据行业知情人士介绍,近期不少地区在严抓这一举措,上海、广州先开始,其他地区也在陆续推进。

“其实以前就有要求的,只是没有执行得那么严格,进口申报和特证申报早就开始抓了。”据相关人士介绍,此次严抓主要针对非特类、使用外文名称的国产品牌。

毫无疑问,这项要求的严格执行正是在为明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落地做准备。不过,对于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监管措施,行业人士也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条例表达了质疑的态度。

01

外文商标须在标签进行中文解释

近期,广州化妆品研发备案圈传出的“严抓外文商标”的信息具体解释为,“如果外文商标有具体含义,要解释含义,含义不能超出非特范围,如果没有具体含义,就标注xxx为注册商标,并无具体含义。中英文的商标,如果英文很明显是中文翻译,就不需要解释,如果不是就要解释含义,中文+拼音也是如此。”

简言之,国产品牌使用外文商标时,必须提前注册外文商标,而且必须要在包材标签中,对商标含义标注中文解释,否则,外文商标不能出现在产品名称中。中文解释也不能超出非特范围,即中文解释不能出现“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毛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祛斑类、美白类”等相关表述。

据品观APP了解,这项要求最早源自2010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其中第5条明确,“化妆品命名禁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表示防晒指数、色号、系列号的,或注册商标以及必须使用外文字母、符号表示的除外;注册商标以及必须使用外文字母、符号的,需在说明书中用中文说明,但约定俗成、习惯使用的除外,如维生素C。”

由此来看,目前各地的监管更进一步,明确外文商标必须在包材标签进行中文解释,而不是说明书。

02

外文商标的国产品将无处遁形?

这项政策的严管,无疑是对当前使用外文商标的国产化妆品企业的当头棒喝。

上述人士表示,在市场严抓之下,所有使用外文商标的品牌都需要进行商标注册,否则后期生产的产品将无法进行备案上市。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商标注册流程已经在简化,但据了解,英文类商标一般注册时长需要10—18个月,中文类需要6—12个月,这个时间本身会打乱企业的备案节奏。

如果以外文作为商标名的企业选择不注册商标,也将影响后续产品备案,甚至面临相应的处罚,而且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未来产品或还将面临侵权问题。这对当下的企业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也有行业人士认为,此次备案监管的加强,对于当前市场的部分擦边球行为来说,或许有遏制作用。比如,早在2016年,国内就曾明确规定,禁止化妆品使用“大夫”“医生”“护士”等相关用语进行产品命名,这已经过滤掉了一批命名不规范的企业,部分以此类词语作为商标名的品牌,也闻风做出调整。不过,市场还是存在一定的擦边球空间,例如使用doctor等“医生”相关的英文表述作为商标名称。而这次监管加强后,此类英文表述必须翻译成中文,也就减少了灰色地带的存在。

不过,也有行业人士对这项措施的执行,表达了实操上的质疑,“实施难。”

该人士举例,按照上述要求,“如果外文商标没有具体含义,就标注xxx为注册商标,并无具体含义”,那么,如果某品牌用doctor等相关词语作为商标名,但在标签中解释为没意义,会不会通过备案?

也就是说,目前来看,可能存在不同地区对上述规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由此带来实施上的难度,化妆品备案的“双标”问题或将进一步激化。

也有专业人士表示,“还得看企业文案和翻译水平,把外文名称翻译成什么样。”在她看来,监管部门暂时没办法做到一刀切,“总要给企业一个生存方案”,以前已经注册过的外文商标,当下需要找出应对方案,“需要和当地监管部门商量着来。”

03

多项监管惹市场争议

在新条例的带动下,化妆品市场必然迎来强监管,而备案将会是强监管的领域之一。

“当前国内化妆品备案已经走入第二阶段,明年将会是第三阶段。”有行业资深研发人员介绍,以前国家鼓励化妆品企业多备案,以普及产品备案的重要性,在此过程中存在各地监管部门审核标准和力度不一致的问题。如今随着相关法规“一茬茬的变化”,监管力度也在收紧。明年新条例正式实施后,《化妆品注册与备案资料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也将逐个落地,监管还将迈入下一阶段。

这对中国化妆品市场是一件好事。该研发人员表示,“现在中国化妆品的监管是全球最严格的,对生产企业和品牌的要求也都是最严格的。”这种监管力度的加强,正在倒逼化妆品企业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趋向规范化经营。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监管层面要求的细化,都受到了行业人士的认可。

今年9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后,其中一项“配方含量≤0.1%(w/w)的所有成分,要标注为‘其他微量成分’”的要求,在行业引发巨大争议,有专业人士认为,该要求忽略了低添加成分的实际功效,“一些起效成分本身的添加量较低,但如果标注为其他微量成分,产品可能会遭消费者误解,让企业陷入尴尬局面。”

无独有偶,本月4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发布的《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注册与备案资料要求”那一栏,明确要求“注册人申请注册或者备案人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

中国知名护肤专家、冰寒实验室创始人冰寒在朋友圈对此要求提出了质疑。

“新备案方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化妆品企业提供完整的配方比例。而这正是企业的核心技术机密之一,也是保证企业创新动力的源泉。”他认为,一旦企业提供了这些技术机密,如果监管部门无法保证不外泄,企业的技术壁垒将不保,或会抑制整个化妆品行业的创新发展。

不过,当前存质疑的监管要求只出现在征求意见稿中,具体管理办法将会随着明年新条例的落地,正式浮出水面。但需要指出的是,监管最重要的是划好红线,并在市场上不断做好监督,如若越线,可能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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